很多人看到“麻醉鱼”会误以为是特殊品种,实则不然——“麻醉鱼”就是普通食用活鱼,只是商贩在活鱼长途运输、装卸的关键环节,人为添加麻醉类物质,让鱼暂时进入“休眠”状态,以此达到保鲜、减损的目的。商贩们为了压缩成本、追求利润,大多选用“三无”麻醉剂,甚至用工业酒精勾兑药剂,让本该鲜活的鱼变成 “麻醉鱼” 流向餐桌。
此次央视曝光的非法麻醉剂主要分三类,均为无生产日期、无生产厂家、无生产许可证的“三无”产品,没有任何安全保障,商贩使用时剂量全凭“手感”,往往几瓶盖就能麻醉上千斤鱼,用量完全失控。
丁香酚在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》(GB 2760-2024)中被列入表B.3“食品用合成香料”名单,可作为食品用香料使用。但是将丁香酚用于活鱼麻醉保鲜,不符合该标准要求。
从健康风险来看,医学上认为,长期大量摄入丁香酚会加重肝肾代谢负担,进而损伤肝肾功能。孕妇、儿童、肝肾功能不全者等特殊人群对丁香酚更为敏感,需严格慎用,且应避免与抗凝药、镇静剂同时使用,否则可能引发不良反应。此次曝光中,部分草鱼因使用丁香酚麻醉剂,运往餐馆时仍未苏醒,可见商贩用药剂量之随意。
MS-222,俗称三卡因甲磺酸盐(Tricaine methanesulfonate)。美国FDA发布的水产养殖药品名单中,Tricaine methanesulfonate被列为批准使用的麻醉剂,可作为活鱼运输麻醉剂,广泛应用于水产运输及实验室研究领域。其使用剂量需根据鱼的品种、大小等因素进行调整。
在中国,MS-222并未被批准作为兽药用于食用鱼,自然也没有针对食用活鱼的使用剂量、残留限量规定,甚至在常规的市场检测选项中,MS-222也处于空白状态。
如果说丁香酚、MS-222的风险是“长期积累”,那么工业酒精的风险就是“即时致命”。由于丁香酚不溶于水,商贩为加速麻醉药效,会直接用工业酒精勾兑丁香酚,制成简易麻醉剂用于活鱼。
工业酒精含有剧毒甲醇,直接食用,可致人失明、脏器损伤,过量可导致死亡。是国家明令禁止用于食品环节的剧毒物质。
很多人疑惑:鱼用麻醉剂到底能不能用?从国际范围来看,部分国家允许食品级麻醉剂用于食用活鱼,但有严格的限制条件:一是必须使用经过安全评估的食品级麻醉剂,二是有明确的使用剂量规定,三是有严格的休药期。
而在我国,丁香酚、MS-222均未被列入水产养殖允许使用名单,但同样未列入禁用黑名单,处于监管“灰色地带”。相关部门尚未制定明确的食品安全标准,也未划定使用剂量、残留限量等要求,导致监管缺乏依据。工业酒精作为食品行业绝对的违禁品,任何情况下不得用于食品相关环节。也就是说,商贩若将上述三类物质用于食用活鱼,无论剂量大小,均属违法行为。
“麻醉鱼”乱象的核心,在于利益驱动与监管缺位。商贩为降低运输损耗、追求更高利润,不惜违规使用麻醉剂;而水产市场日常抽检中,丁香酚等物质长期不在检测范围内,国家标准层面的监管空白,进一步助长了违规操作的空间。
食品安全无小事,活鱼保鲜不能以牺牲消费者健康为代价。此次曝光后,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迅速行动,对涉事商户立案调查,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水产市场专项排查,全力守护消费者餐桌安全。相信在监管部门的重拳整治下,“麻醉鱼”乱象将得到有效遏制,水产市场将回归规范有序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