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四、高中阶段教育
中等职业学校571所(含技工学校97所),毕业生44.05万 人,招生43.81万人,在校生119.45万人,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 和在校生数分别占高中阶段教育的30.26%和29.46%。教职工7.11 万人,承担中等职业教育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6.20万人。学校(不 含技校,下同)占地面积5.51万亩,校舍建筑面积2014.97万平 方米,纸质图书2436.60万册,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 58.92 亿元
六、高等教育
普通、职业本专科毕业生88.98万人,本专科分别为39.48 万人和49.50万人,本专科之比为4.4:5.6;招生100.50万人,本专科分别为43.53万人和56.97万人,本专科之比为4.3:5.7;在校生318.92万人,本专科分别为153.01万人和165.92万人,本专科之比为4.8:5.2。普通、职业高等学校校均规模为1.79万 人,其中,普通、职业本科院校2.71万人;高职(专科)学校 1.30 万人。
普通、职业高等学校教职工19.30万人,其中专任教师15.07 万人,生师比19.88:1。承担普通、职业本专科教育教学任务的 专任教师14.76万人,其中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.36万人(正高级0.94万人),占总数的29.54%;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 历10.27 万人(博士研究生3.35万人),占总数的69.55%;硕 士及以上学位11.52万人(博士学位3.36万人),占总数的78.07%。学校占地面积25.23万亩;校舍建筑面积8810.06万平方米;纸 质图书2.47亿册,教学科研实习仪器设备资产值471.42亿元。
成人本专科毕业生30.41万人,招生25.71万人,在校生62.55 万人。成人高等学校教职工757人,其中专任教师506人。承担 成人高等教育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400人,其中副高级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159人,占总数的39.75%;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8 人,占总数的52.00%;硕士及以上学位278人,占总数的69.50%。
七、民办教育
中等职业学校178所,在校生 20.93 万人;普通、职业高等学校60所(其中本科学校22所), 普通、职业本专科在校生99.79万人(其中本科在校生52.90万 人)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