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提升学校办学能力,提高服务发展支撑力” 案例遴选结果的公示
提升学校办学能力,提高服务发展支撑力”优秀案例(名单见附件)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。
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映。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、写明联系电话。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4年12月21日24时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,逾期及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。
联系电话:0574-86894211
电子邮箱:xlh2003@vip.163.com
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
2024年12月18日